关于征集《营山县人大志》相关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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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7-22 11:03作者:陈治钢

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营山县人大志》相关资料的公告

盛世修志,国之大典。时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之际,为总结成绩、记录历史、资政育人,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编《营山县人大志》,并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1949年至2024年与营山县人大工作相关的资料和实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文件资料

1.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有关人大工作(含各代会、人委会、文革期间的县革委会)的重要文献、刊物、画册、纪念册、邮册、简报、笔记等;

2.省级以上领导同志视察、指导人大工作,慰问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时的批示、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3.其他有保存和陈列价值的文字资料。

(二)历史物品

1.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选民证、当选证、代表证、出席证、工作证、徽标、印章、匾额、纪念章、会议票证等带有人大及其常委会印记的物品,以及其他有史料价值的实物;

2.个人或集体所获得的市级及以上的与人大工作有关的证书、奖杯、奖牌、奖状、奖品、纪念品等。

(三)图片资料

1.历届驻全国、省人大代表相关合影、精神风貌、履职风采等各种照片或影像资料;

2.省级以上领导同志视察和指导人大工作或走访驻全国、省人大代表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3.反映人大召开的重要会议、调研、视察,以及开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对外交往和代表活动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4.其他有保存和展示价值的照片、影像资料、口述史料等。

人物志资料

1.历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简历、2寸免冠照片(以电子版为主);

2.营山籍的历届全国、省人大代表简历、2寸免冠照片(以电子版为主);

3.人大代表中受到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的证书文件

4.人大代表中享受省、市(地)级以上津贴的专家的简历、照片;

5.人大代表中参加省级以上学术社团并获市(地)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优秀作品奖的情况介绍、照片;

6.在军、警界(含司法机关)服役或任职期间立过二等功以上的人大代表简历;

7.本县有突出成绩的人大代表的人物传记、照片。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31。后期若有重要价值的实物或史料,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三、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

接受个人、团体无偿捐赠。凡捐赠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将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捐赠者享有优先使用权。

(二)拜访征集

老照片、老物件持有者也可以根据需要,及时与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办公室将派人登门拜访,记录整理。如捐赠人希望自行保管所持有的老照片、老物件等,由办公室拍照、扫描或抄录后,将原件返还收藏者并赠送电子版资料。

四、有关事宜

1.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离退休干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

2.所提供的史料和实物要真实可靠,提供照片、图片、实物等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主要参加人员姓名及时任职务等)。

3.所提供的史料和实物可直接送交或邮寄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注明“营山县人大志资料征集字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营山县绥安街道白塔后街112

邮政编码:637700

联系人:黄鑫,电话:08178221562邮箱:2492810090@qq.com

         

           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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